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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來看看....挨唷!? 竟然破10萬人次了....

原本只是因為自己做網頁設計,聽說BLOG很ㄏㄤ。不來玩玩

恐怕會被時代給淘汰。也就開始給他申請一個來搞搞看。

一開始也不知道貼些蝦米碗糕。也就把自己的一些作品先貼過來。

後來無聊就發表一些像是立院大逃殺之類的搞笑KUSO政局的作品。

說真的。畫MSN表情也不是我的專長。手寫板也一直沒有敗....

要畫東西總覺得綁手綁腳的。所以大部分還是一些文字創作。

外加一些我蒐集的好玩的圖片(加上自己的OS)。




一晃眼竟然也突破10萬人次。真是意外 (路人:意外三小!?人家

知名BLOG都是以百萬 千萬人次在計算的,你是再得意三小?!)
反正我只是個沒用的網頁設計師.....

話說回來,我一不是無名正妹,二不是以插畫為賣點的畫家(像是

輔大猴 彎彎 四小格)。也不是啥知名藝人。有個10萬可以破也是

偷笑啦。真要說我比較會搞的,八成就是專門搞他們那些978的

政治人物KUSO吧.....之前的打阿扁遊戲轉眼也破了15萬人次。

(http://studentpages.scad.edu/~yawang20/hit/)

摔阿扁的則有34萬多。http://studentpages.scad.edu/%7Eyawang20/fall/

至於立院大逃殺,連載了一陣子掰不下去圖檔也用完。目前

也共計大約有9萬多的人次瀏覽。http://studentpages.scad.edu/%7Eyawang20/br/

感謝大家光顧啦!!





其實人在美國工作。每天上班偷逛幾家新聞網站已經是我每天的

例行公事。到了下午3-4點也就是差不多台灣的早上七八點的時候。

早報出來了。我自然也是下班前的摸魚時間。聯合 中時 外加 水果報

就是每天都要閱讀的。有時候人不在國內卻還是看到很多看了令人

歸懶啪火的新聞。難免也就會有所抒發。尤其是一堆豬頭政客不管

台灣人死活的在那邊亂搞。就會引發我惡搞他們的衝動。我個人沒有

什麼顏色偏好。反正看到不爽的就會發作。極盡能事的挖苦諷刺他們

也只是一點彌補自己不爽心態罷了。




扯遠了,回來聊聊BLOG這個玩意兒吧。部落格大約是這近一年多

開始普遍的。在這之前,網路上的區域主人大多是幾種。一個是企業

網站。一個則是有能力架站的高階人士。然後在網路上有一些虛擬的

個人空間,像是免費網頁空間或是BBS討論區 或是一些網路社群(家族)。

我覺得BLOG最大的特質在於個人化的網路發表空間以及簡化降低

管理維護的門檻。在這之前,網路上的個人網頁空間(免費)仍然僅限於

一些入口網站提供的免費空間。雖然像奇摩等等空間盡量的想要簡化

使用者在張貼新網頁或是維護舊網頁等等功能跟流程。但是大抵上

要架設一個基本功能的個人網頁仍然需要在網頁知識跟技術上有一定

的程度。如果需要有像是留言版 計數器等等功能的話就更要對網路

程式碼有相當的認識。部落格的出現,就是將這個技術門檻完全打破。

即使是對於網路設計沒有概念的人。也可以再短時間的摸索後上路。

這種情況打個比方就好像過去要會開車上路,你得要甚至學著怎麼

組裝一台車子。現在則是簡化到只要學著怎要操縱車子即可。

部落格的出現雖然還是沒有辦法達到網路真正的普及(像我老木就

一樣還是對網路一知半解)。但是至少也真的做到了"只要有心人人

都可以是格主"的程度。



在部落格打破了擁有網站需要高度知識技術的門檻以後。網路急速

的出現大量的不同主題的個人網站(BLOG)。這些網站都有基本的

模組化的功能。像是張貼文章 分類檢索 回應主題 乃至影音圖片的

張貼等等。有些人(尤其是從事網路工作的人)不禁會懷疑。這樣下去

是不是距離飯碗不保的那天越來越近了???? 其實,就我的觀點來看

這是有點多慮了。畢竟如果就以剛剛開車的那個比喻來說,現在

情況是,"學會開車"的這個門檻是越來越低了。甚至有些小學就已經

在傳授製作網頁的軟體操作甚至程式碼。但是,回歸到最本質的

關鍵。今天,"開車"已經快要是基本的技能。但是難道"汽車製造商"

就此步入歷史嗎?當然沒有。




又或者這樣說吧,烤肉誰不會烤?中秋節家家都在烤肉。但是為什麼

燒烤店不會全部倒店收攤??回歸到核心問題。現在要擁有一個網頁

網站(或者部落格)已經可以說只是幾分鐘就可以搞定的事情。但是

問題不在於有網站或是沒網站。問題在於這個網站的完整度如何?

一個網站不是僅僅只要有骨架就算完工。就像一棟房子不是只要把

鋼筋水泥還有外牆做完了,就算是一棟好房子。他還牽扯到外觀設計

室內設計 甚至如果是 商業大樓 還要牽扯到 動線規劃 空間規劃等等。

這些低門檻的網路空間(網站 家族或是BLOG)其實就像組合屋一樣。

都是"模組"組成的。當然,在一定的範圍內。使用者可以任意變更

一些設定(像是背景圖片 顏色等等)。但是7成以上都是依照模組的

規劃在執行。他只是省略掉了建構的繁瑣過程。直接用套好的方式

給使用者選擇。要說這樣的東西就可以取代網路媒體設計,那未免

太杞人憂天了。




總歸來說,身為一個網路設計者(網頁設計師)最大的保命之道仍然

在於你本身的設計專業(ART+SKILL)。因為一個設計專業的養成

絕對不是像BLOG一樣短短幾分鐘按幾個選項按鈕就可以完成的。

這就像一樣一盒24色的彩色筆交給一個外行人跟交給一個設計師

他們畫出來的東西就是不一樣的道理。但是要繼續在網路這個世界

中討生活,我覺得設計師也不能怠惰。隨時了解有什麼新玩意兒。

去接觸去嘗試。順便也去摸索,隨時都要與新的知識接軌。不然

很難想像10年後網路會是怎樣的一個進步。萬一脫節了。就只能

乖乖認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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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nywang639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