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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蟋蟀先炒飯… 軟腳變硬漢
更新日期: 2008/03/05 07:30 記者喻文玟╱台中市報導

鬥蟋蟀前,讓蟋蟀交尾可以增加「戰鬥力」嗎?台南縣新化一帶認為,蟋蟀打鬥前先交尾,容易消耗體力,致公蟋蟀「軟腳」;台南鹽水一帶卻認為,交尾可以增加雄蟋蟀的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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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這篇新聞。第一個想到的不是鬥蟋蟀到底要不要先嘿咻。我只是忽然覺得。

所謂的人道精神為什麼往往都是這麼的厚此薄彼? 當人們紛紛指責鬥狗 鬥雞 乃至於

鬥牛不人道的時候,怎麼好像鬥蟋蟀就變成是我們優良的民族傳統風俗了?這又好像

當很多保育動物團體紛紛指責日本補鯨船獵殺鯨魚海豚有夠殘忍的同時,我們東港

不也每年舉辦風風光光的鮪魚祭? 是否鯨魚海豚的命就是命,鮪魚的命就不是咧?





我無意於在這邊辯論人道要怎樣用才叫人道,或是補鯨魚鬥狗鬥牛是文化。我覺得

我的標準很簡單吧。我也不是素食主義者,但是如果只是為了果腹,我們有太多可供

選擇的來源,實在沒有理由只是為了口腹之慾去宰殺狩獵一些野生動物或是其他像是

狗貓之類的寵物。一樣的道理,花花世界有太多可以供娛樂的玩意兒,把別的動物的

生命拿來玩就很沒意義。尤其是像那些鬥雞鬥狗鬥牛(同樣也包含鬥蟋蟀)不玩則已,

一玩往往就是見血封喉。為免也太不厚道了,至於牽拖出什麼文化背景歷史風俗,

真的很白爛....風俗? 那以前還有用活人殉葬的風俗怎麼現在不拿出來好好推行?

(尤其把一些白爛政客拿去一起埋一埋最好)。也許有人會說,一隻小蟲算什麼?是啊!

但是所謂螻蟻尚且偷生,看著蟋蟀護咬掉腿斷頭然後以此為樂興高采烈,無論如何

稱不上什麼高上的娛樂吧?而本質上來說,又跟那些血腥的鬥雞鬥狗鬥牛甚至鬥馬

有啥差別咧?






總之,我也沒有什麼特別意見。只是對於這種咬來咬去或是你死我活的"娛樂活動"

始終不覺得值得推廣鼓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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