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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閒聊: 前幾天發生在加拿大的一個灰狗巴士上,一個旅客忽然拿刀把

鄰座的另外一個旅客砍殺了幾十刀然後還把他的腦袋給砍下來的驚悚恐怖

殺人案。這個新聞引起了我的注意。沒有動機,兩人也互不相識。怎麼會

做出這麼恐怖的一個殺人砍頭的舉動?一個很荒繆也很空想,但是似乎是唯一

可能可以解釋的推理會不會是:這個"兇手"正是上一個小區域殭屍事件中的

倖存者,而他發現鄰座的那個少年並不是聽著隨身聽睡著,而是出現了殭屍

病毒感染的徵狀,甚至已經開始要轉化成殭屍?! 所以他二話不說就拔出了他

隨身攜帶的藍波刀在那個中毒昏死的少年還沒變成殭屍之前先下手為強?

我知道這個聯想很荒唐啦。不過剛好就是引起了我的注意就是了。





昨天的票數統計(統計時間為台灣10點13 AM)

選項1=2票
選項2=3票
選項3=12票 (看來還真的有不少人等著看PONY跟殭屍肉博殊死戰...)




OK,言歸正傳!回到故事....




DAY-3.5 : 攸關生死的賭注

時間2008年 八月三號凌晨4點20。

地點: 我二樓公寓的樓梯間






當樓下那隻該死的殭屍像是餓了兩個禮拜的一頭獅子看見受傷了獵物一樣望向

二樓的我跟莎拉。我正處於一個尷尬的姿態(趴在樓梯頂端的地板上)。當時的

我下意識的伸手往腰間插著的那把貝瑞塔手槍摸去,卻又直覺的猶豫起來。這

一槍開下去真的就能幹掉這隻殭屍嗎?如果槍響引來更多的殭屍怎麼辦?我該

要現在就退回去房間嗎?也許那兩層拆掉的腳踏板空間幸運的剛好足夠阻擋殭屍

上二樓?這幾個念頭在我腦中交戰著,我除了當過兩年的大頭兵以外,從來沒

受過類似的訓練。這種情況我一輩子也沒想過會讓我碰上。就在我還在那邊

天人交戰發呆的時候卻也花掉了珍貴的幾秒鐘時間。而這幾秒鐘就夠那殭屍牛步

的爬上階梯,幾乎是站在我面前隔著那兩層踏板向趴在地上的我撲過來!!







就在莎拉的尖叫聲中我在零點幾秒中回魂了過來。反射神經下做出的反應動作!

往我的右邊(也就是扶梯欄杆)的方向滾了一圈。那殭屍撲了一個空,而且

一腳踩進了那個我花了將近兩個鐘頭才製造出來的樓梯空隙。整個"人"(我不知道

應該說是人還是整個"殭屍"。姑且說是人吧)就跌了進去。只剩上半身的部分

掛在樓梯洞裡(請想像一下當兵時五百障礙翻牆的那個情況。跟整個人"掛"在牆頭

的那個樣子頗為類似)。而我則不知道該說是幸運還是倒楣的在一頭撞上了

手扶梯欄杆的鐵條之後跳了起來。FU*K! 我一邊摸著頭上腫起的包一邊咒罵著

那個卡在那邊不上不下的死殭屍! 他正掙扎著企圖從那個空隙中爬出來,不過

由於雙腳都是懸空沒有施力點的情況下,他就這麼吊在那邊,只能夠用他兩隻手

不停的在我二樓的地板上抓出一道一道的痕跡,我看到那兩隻手的指甲都已經

抓到剝落,暗褐色的血汁就在地板上留下很詭異的兩條五線譜。這時RANDY

打開了門露出一個縫隙好奇的探頭出來。我趕緊要他關門進去!好奇心有時候

是會致命的!







在這個昏暗的樓梯口,莎拉作嘔的轉過頭去不敢再看那個兩手都是血的殭屍繼續

掙扎。而我則一邊喘氣一邊想定了從旁邊的地上撿起了我那個自製的魚刀

長矛,我不能讓這個殭屍就這麼一直的吊在這裡。不然就算他爬不出來,他所

發出的吼叫聲也絕對會引來所有社區中其他的殭屍到我這邊開轟啪。更糟糕的是

它不上不下卡在那邊卻剛好補住填滿了我那個好不容易得來的一點樓梯空隙。

當成群的殭屍殺過來的時候,大可以踩著他的腦袋就可以輕鬆的登上二樓。





我別無選擇的雙手倒握住了長柄桿刀(有點像是在搗米的握法),做勢要往那個

殭屍插下去。我在瞄準的當下不得不看向那個殭屍猙獰的臉。雖然我知道眼前

這個掙扎的殭屍已經不是幾天前還會跟我微笑打招呼的那個親切的水電工

鄰居。但是要我就這樣用一把尖刀殺向活人(至少他還在動,也是人模人樣的),

說真的我沒有那種勇氣跟狠勁。在我卯起力氣往下插的同時我閉上了眼睛。

結果我那一刀就失去準頭的插進了殭屍的肩膀部分。雖然準頭誤差很大。但是

力道倒是很夠。整把桿刀有2/3的刀面插進去了。但是那殭屍卻似乎無關緊要

的繼續掙扎。我有點驚慌的放開雙手,一枝長長的木桿子就插在他肩膀上跟著

他掙扎的動作不停的擺盪晃動著。這景象看來有點好笑...但是我跟莎拉都沒有

想笑的心情。






我不得不小心的靠過去伸手抓住那刀桿子使勁的拔了出來。(我得小心他不會

藉著拔刀的這股力氣趁勢從洞裡爬出來) 這次我不管怎麼樣,都得要一刀給他

一個痛快。我的心裡面倒是想到一個可以說服我自己狠一點的說法。我想換做

我是那個變成殭屍的人,我相信他們也會希望我能夠殺了他們,至少不要再像

現在這個沒有生命沒有意識變成吃人的活屍。想到了這點。我握著刀桿子的

兩隻手才比較不那麼顫抖。這次我看準了他的腦袋。舉起刀桿奮力往下刺去!!

我可以感覺到我的尖刀穿透頭蓋骨的那個微弱但是清脆的的聲響。雖然頭蓋骨的

堅硬程度遠超過我的想像,不過這一刀仍然精準的插進了殭屍的腦部。我的力氣

讓那個殭屍的腦袋幾乎整個被壓制在地上,只有兩隻手還在兩邊晃動。不過我注意

到對僵屍腦部的攻擊似乎有明顯的功效。因為它掙扎的動作明顯的趨緩了。為了

徹底讓他"安息",我用我的左腳踩住了他的後腦袋,向後拔出了刀桿子。然後使勁

的又是一刀。然後拔出! 噴出來的腦漿跟鮮血(其實一點都不新鮮,是暗褐色的)濺灑

在我的胸前 手上 還有臉上都是。我看著那個殭屍的手終於慢慢的停止了掙扎。

再然後失去了兩隻手掙扎的力量。"它"划入了那個樓梯空隙中 跌到一樓的地板上。

我望向一樓,確定他那個早就該停止動作的身體(屍體)沒有再爬起來之後,我像是

用盡力氣一樣。一屁股跌坐在二樓走廊的地板上喘氣。這時我舉起手看看手錶,

時間是早上4點50分。這時天空已經不再是深夜的暗黑,而是已經有點清晨的微光。

繼續暴露在外面已經不再是安全的行為。所以我回頭跟莎拉說: 進去房間裡面吧!




在低聲的叫RANDY打開門他探頭出來的同時。似乎他被我這媲美關二哥的紅滿頭

滿手的樣子給嚇到了。我用手指在嘴上比了一個噓(禁聲)的手勢。回頭把門關好

鎖上。我已經沒有力氣去跟他說明什麼,反正他媽會去跟他解釋。我放好了工具

跟裝備後。去到浴室。用瓢子從浴缸當中搖起一個臉盆的水。然後死命的用肥皂

洗我的臉、手 任何有接觸到殭屍血液腦漿的地方。我心情極差,雖然我知道似乎

這個鬼東西只會透過血液或是唾液傳染(例如被咬或是被攻擊)。但是我卻沒有把握

只是沾到這些帶原者的血液到底會不會也被感染。而現在,我卻得要用我自己的

性命來賭賭看結果會是怎樣?我再次強調。我跟一般人沒什麼兩樣,既沒有受過

什麼特別的訓練。不是什麼曾經是陸戰隊兩棲偵蒐營的退役人間兵器。更不是

什麼細菌學研究博士。我只是一個很普通的上班族而已。而如今。在身處這個

天殺的殭屍事件中過了3.5天,我親手殺了人。不管你說他是殭屍還是什麼怪物。

但是這跟殺蟑螂甚至殺雞殺狗都不一樣。那是個"活生生"的人(至少還像人)。

我如果不能說服我自己改變我的心態。我很可能會被這個無形的壓力給搞瘋

甚至拿槍自盡都有可能。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斷的告訴我自己。我要活下去!

我要活下去! 不管接下去還會需要做出什麼樣有違常理甚至人性的決定。

我都要活下去!





幾分鐘後我從浴室走出來。經過一夜的搜索跟工作。外帶擺平來插花搗亂的

殭屍。我不管是精神上或是體力上都是極度的疲勞。沒有接過莎拉遞過來的

麵包,我交代他我需要小睡片刻。大約3個鐘頭以後叫醒我。然後我不管其實

她可能比我更疲憊,一個人轉頭回去我的房間。雖然我現在的思緒亂到沒辦法

立刻睡著。但是就算是閉目養神也或多或少可以彌補我所損耗的體力。我閉上

眼睛卻無法停止去想,我會在幾個鐘頭以後變成那些殭屍的一份子嗎?我應不

應該告訴莎拉母子這個潛在的可能性?我自私跟僥倖的心態否定了這個想法。

我可不希望他們知道了以後拿槍把我腦袋轟掉。或者是趁我不注意的時候

一刀把我給砍了。我還有我的生存機率。更何況目前為止並沒有證據顯示接觸到

那些殭屍的血液(並未吃進去)就會受到感染......就算是愛滋病菌吃到胃中也是

會被胃酸給殺死。(當然這是在口腔跟食道沒有傷口的情況下)但是我至少還有

賭一賭的機會吧.....





就在胡思亂想之中我慢慢失去意識進入半夢半醒的狀態。不知道過了多長的

時間。我被一陣慌亂的搖晃給驚醒!!(他X的連續兩天被嚇醒我真的很想問候

人家的高堂老母....)





OK,狀況來了! 以下三種選項請選擇!


選項1= 莎拉把我搖醒,並且告訴我,社區內的殭屍已經慢慢的向我公寓所在

的位置靠攏當中。顯然的昨天半夜發生的事情仍然洩漏了我們藏身的秘密。


選項2= RANDY著急的把我給搖醒說他看到有一台軍用直昇機正慢慢經過我

們公寓的上空。也許我們可以試圖引起他們的注意來救援我們。


選項3=RANDY把我搖醒。我睜開眼睛卻看到莎拉正用著那把散彈獵槍頂著

我的腦袋。這是怎樣? 忘恩負義也不用這樣吧?




請選擇!!





文尾閒聊: 昨天有不少朋友都選擇了選項3,好像希望PONY抓了把刀子

就衝上去跟殭屍來個1對1 的真僵屍無雙格鬥大賽。最好再來上幾招無雙

大絕,不過大家卻忘了一般人怎麼會具備馬上跟殭屍肉博的技能?更不用

說心態上的準備了。我總不能寫成在用關節技絞殺僵屍以後才自我介紹

其實主角是2007年無差別異種格鬥賽的冠軍吧?這也太囧了。畢竟,

說實話,大家捫心自問給你一把刀子,不要說殺人了,就是要你殺一條狗。

恐怕大多數的正常人可能都會遲疑很久吧。因此我設計了一個比較合理的

發展(閃躲然後一頭去撞樓梯扶手)。希望大家還可以接受啦,畢竟那是我

思考後認為比較合乎常理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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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nywang639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7) 人氣()